团委网站讯(记者 杨秋益 兰薇 罗孝珍 报道| 摄影 杨雨萱 ) 7月19日,为更好创建平安家庭、平安乡村、和谐乡镇,切实增强兴隆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乡村治理法制化观念,“四有青年”实践队在村委主任宋具良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召开了群众会议。
队员们通过“以案释法”及“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李定朋用亲切的方言向村民讲解法律知识,重点解读和宣传与村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诉讼时效、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纠纷、土地权属、夫妻共同财产等。让“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村民心中,树立学法用法的意识,引导村民们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杨秋益从土地占有和土地占用赔偿两个方面展开普法宣讲。讲述过程中,从村民们的日常生活出发,细致地给村民们讲解了各种可能的土地占用的情况,而后分析了土地占用后的赔偿标准。将生活中确实发生过的案例和存在的问题用法理加以解释说明,让村民们看到到法律就在身边,人人都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知法懂法尊法用法在乡村的生产生活中已必不可少。
村委主任宋具良有着处理村民纠纷的丰富经验,他通过这些年来积累的经验和案例,用既接地气又生动形象且富有感染力的语言绘声绘色地讲述着发生在村民们身边的案例。在他的讲述下,这些真实发生在村民们身边的案例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极具教育意义的故事。
此次成人群体的普法宣讲活动,也为接下来将进行的青少年群体普法活动奠定了基础。“四有青年”实践队将更加努力,更加坚定地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及《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活动。希望此次活动行动能为推进。
【实习编辑 沈星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