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网站讯(记者 江歆怡 周扬 报道|包乌云娜 摄影)专家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妇女是生力军,保护农村妇女权益应是乡村振兴的必选项。但当前的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依旧较深,许多农村妇女受家暴却无能为力的现象仍然存在,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秉持为提高乡村人民的法治意识、为当地乡村贡献一份力量的赤诚之心,阳明学院“宣法裕农”普法实践队在1月15日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林口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参与本次活动的当地女性居民共计二十余人。
宣讲正式开始前,实践队员将提前设计好的宣讲单打印了下来,分发到前来参与活动的村民手中,让村民们提前阅览,对本次宣讲的内容产生兴趣的同时也让她们心中对本次宣讲内容有一个大致的方向,那么听起来也不至于太困难,充分理解宣讲的内容然后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
(宣讲单)
(实践队员进行演讲)
活动伊始,实践队员在林口镇党员服务中心发表演讲,指出本次活动的目的:一是强调法律的重要性,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二是强调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历史任务,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三是宣传并认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让她们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凝聚妇女力量。
(实践队员进行PPT展示讲解)
在PPT正式宣讲环节,实践队员将法律条文及相关知识以PPT的形式呈现出来,通过简洁大方、井然有序的排版设计,深入浅出并且通俗易懂地向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实践队员聚焦当下妇女困境,总结出该法律修订后的六个亮点,力图通过普法提高妇女法治意识,增强妇女享受权利的底气,为妇女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与新思路。在场的参与人员认真聆听,现场氛围良好、秩序井然。
(实践队员进行PPT展示讲解)
在实践队员的深入浅出并且通俗易懂的讲解后,通过该队的调查,参与本次宣讲的当地女性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都有了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对于自己手中的权力也更加清楚,本次宣讲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宣讲人也得到了在场所有人的认可。在宣讲结束后,有些许居民向该实践队的实践队员咨询有关的法律问题,实践队员认真细致地解答了她们的有关疑问。此次宣讲的意义重大,取得了很好的反响,本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知法辨是非。用法止纷争,同时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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